同學作品討論
- 《胖妹》
成語太多,要用「自己的語言」,才有「個人辨識度」。 - 《操弄》
改寫童話《吹笛手》。改寫的目的在「表現自己」,原文本不過是個引子,不要把重點放在大家都知道的梗上。若此梗是傀儡,可將它視為一種技法,如:我每天都穿一樣的衣服、過一樣的生活...。
老師也說:把故事講完整,角色非傀儡要用心經營。小說家是「招魂手」。 - 《肉慾》
真正的變態是正常底下內心的瘋狂。
把人寫死(作者常在故事最後將角色賜死)很容易,把人寫活比較難。 - 《李翔》
比較「碎」(細小、瑣碎的事),但也因為碎而有真實感。小說的筆是顯微鏡,把小東西放大。
老師說小說能把細瑣處理得栩栩如生,而且小說家要「狠」-砍一刀就要見血。
小說家的基本工:人
- 把「人」寫好,不要對焦對不準。從自我沈溺的世界脫離出來。
- 人寫活了,自然就會有好看之處。
- 但若只有一個角色易淪於個人沈思,透過第二個角色與之互動,這就是情節。
福婁拜給莫泊桑兩項功課:
- 觀察
到咖啡廳去觀察人後,莫泊桑的心得是:沒有兩個人是長得一樣的。 - 一字法
射箭要射到靶心。每一種狀況都會有一個最準確的形容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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