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/01/31

《非虛構寫作指南》回憶錄

這年紀參加同學會都是以十年為單位,二十年、三十年,眼前四十幾歲的人,我看過他年少輕狂或是腼腆害羞,有人依然如此,但有人則是變美變帥。漫漫歲月過去,我是努力經營還是隨性任時間侵蝕?

出生時老天給我們一張臉,但幾十年後,我們給我們自己另一張臉。長相如何天註定,但總有可以經營的空間,我有花時間去找到自我?去發現我的風格嗎?

可能還沒有,可能還不夠努力,以致沒有信心書寫。對目前的我來說,書寫不是寫下我有什麼,而是發現我沒有什麼。這是第一個收穫:知不足。

在教人如何寫回憶錄的章節,Zinsser 先生對擔心自己故事不夠宏偉的我們說:「生命中最大的故事都跟主題無關,反而與重要性息息相關---重要的不是你在某種情況下做了什麼,而是這樣的情況如何影響你,形塑你後來變成的那個人。」這句話給了我第二個收穫:信心,我想我可以寫下一些對我有意義的小事,記錄這個世界、那些人、那些事如何形塑我,就像給這世界留下一個公仔,由她的際遇加上她自己的意志調和而成,好不好看不確定?但保證獨一無二。

然而限量、獨一無二何其多,價值才會讓它閃閃發光。

以前工作中有個專有名詞:VAR(Value-added reseller),中文叫做加值經銷商。如果東西跟誰買都沒差,那只剩削價競爭才有吸引力,但如果經銷商在賣東西還提供額外的附加價值,或是客製化服務,那價錢就有空間了。這樣的經銷商是有技術的,不怕別人競爭,甚至原廠還會特別開個好條件請求幫忙賣東西。

老天給我一條命,我是「加值經銷商」?還是只是單純的消費者?

一方面我必須想辦法活出自己,另一方面要學著說出自己的故事。

怎麼開始說? 我想試試 Zinsser 先生的方法:
星期一早上,坐在書桌旁,寫下一件讓你記憶猶新的事,不必太長---三、五頁即可---但是應該要完整,有頭有尾,然後把這個片段收進資料夾,繼續過你的日子。再重覆同樣的事;星期二寫的事件未必要跟前一天寫的事件有關,記憶中浮現什麼就寫什麼;你的潛意識一旦開始運作,自然會將過去送到你的眼前。 
如此持續兩個月、三個月、半年,不要失去耐心,迫不及待地開始寫你的「回憶錄」---也就是你從一開始就在腦子裡想的東西。然後,有一天,把資料夾所有的記錄都拿出來,攤在地板上(地板是作家最好的朋友)。將這些故事仔細讀過一遍,看看它們跟你說了些什麼,又出現什麼樣的格局模式;它們自然會跟你說;你的回憶錄要講什麼,不要講什麼;它們會你知道什麼是主要、什麼是次要,什麼有趣、什麼無聊,什麼讓人情緒激動,什麼重要,什麼值得追尋擴大。你會開始瞥見你故事中的敍事形態以及你要走的道路。 
然後,你只要把這些片段拼湊起來就行了。
我的故事,只有我說的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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